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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战神☆巴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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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
发表于 2007-09-27 00:28:00 | 只看该作者
使用本论坛,表明您已同意遵守本论坛版规
一、发帖注意事项:
1 、两次发帖间隔不少于45秒;
2 、不得重复提交无意义的帖子;
3 、积极进行论坛建设,不要仅以积累积分为目的;
4 、积极发帖,文明交流,不得影响其他论坛玩家的正常活动。
5 、禁止发涉及以下内容的帖子:
( 一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二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三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四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五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六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七) 散布淫 秽、色 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八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九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锁帖适用范围:
( 一 ) 已经有人作答的常见问题
( 二 ) 后继讨论已经严重偏离了《新三国策IV》这个主题
( 三 ) 偏离的正常的讨论,言辞过激,火药味过浓的并且难以引导的帖子。 ( 如果主题的发起者觉得一些不相关的回复破坏了主题导致了主题被锁 , 可以短信息与该版版主联系删除无关回复打开主题继续讨论,同时处罚回复无关主题导致主题被锁的会员 )
三、编辑及删除适用范围:
( 一 ) 违反发帖注意事项第五条的一律删除;
( 二 ) 吵架、辱骂、人身攻击的帖子;
( 三 ) 捏造或者歪曲实事,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文字;
( 四 ) 引起多数人不满、反感的帖子;
( 五 ) 介绍、宣传、讨论其他网络游戏的帖子,讨论游戏外挂、以及利用游戏BUG进行非法牟利的帖子;
( 六 ) 有损皓宇互动及新三国策IV网站形象的言论。
( 七) 无意义的水帖,将不会被提醒或者警告,直接进行锁帖或者删帖操作。
附:违规定义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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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
发表于 2007-09-27 00:2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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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得重复提交无意义的帖子;
3 、积极进行论坛建设,不要仅以积累积分为目的;
4 、积极发帖,文明交流,不得影响其他论坛玩家的正常活动。
5 、禁止发涉及以下内容的帖子:
( 一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二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三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四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五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六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七) 散布淫 秽、色 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八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九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锁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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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后继讨论已经严重偏离了《新三国策IV》这个主题
( 三 ) 偏离的正常的讨论,言辞过激,火药味过浓的并且难以引导的帖子。 ( 如果主题的发起者觉得一些不相关的回复破坏了主题导致了主题被锁 , 可以短信息与该版版主联系删除无关回复打开主题继续讨论,同时处罚回复无关主题导致主题被锁的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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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引起多数人不满、反感的帖子;
( 五 ) 介绍、宣传、讨论其他网络游戏的帖子,讨论游戏外挂、以及利用游戏BUG进行非法牟利的帖子;
( 六 ) 有损皓宇互动及新三国策IV网站形象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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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积极发帖,文明交流,不得影响其他论坛玩家的正常活动。
5 、禁止发涉及以下内容的帖子:
( 一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二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三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四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五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六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七) 散布淫 秽、色 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八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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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锁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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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四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五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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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华帖适用规则:
1 、 条理清晰,语言精炼有独到见解的原创文章;
2 、一个好的主题,同时大量会员回帖并且做了精彩的讨论的帖子;
五、关于版主:
版主职责:
管理论坛,删除违反发帖规则的帖子;
正确与普通会员沟通,引导论坛舆论,活跃气氛;
出现问题及时向皓宇互动客服人员汇报;
只负责管理论坛,无游戏管理职责。
版主义务: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版主代表个人,承担一切因自己直接或间接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严禁发布损害皓宇互动及新三国策IV网站形象的言论;
“新三国策IV论坛版规”的各项条款,皓宇互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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