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策四孙坚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朝廷率《Ⅲ帝国》致全体策友的一封信,及对官方封号公告的质疑。

[复制链接]
71#
发表于 2006-04-02 10:0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尊龙在2006-4-2 2:31:00的发言:

我也来凑热闹,看了半天一头雾水。刷汉玉币看来是肯定的事情了,在这里我坚决支持封号和回档,至于无辜牵连我就没明白,我想牵连是一定有的,比如馈赠,交易,这些赃物肯定是要流通的,不管知情与否都要有个解决的办法,我想官方的封号也是唯一的办法,至于受到牵连被封号和回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我支持,因为大多数的玩家没有刷币,他们一样需要维权,我自己冲了1500元的卡,更多的人需要维权,那么肯定会有人是无辜的,这个无可非议,如果我在不知情的情况和人家交易了,我也一样同意回档,来维护更多人的利益。至于最初刷币的元凶,我想官方也是可以找到,终身封不封也没有意义,因为那一定是小号。

在下才疏学浅,楼主的文章拜读了,字里行间看得出文武韬略之人,不过在下斗胆一句望不要见怪,我想楼主以及朋友会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知情的,我妄下断言,没有根据在此道歉,不过为了更多的玩家利益,为了洁净的游戏环境,相信你也是有此度量之人。


知情不知情,有刷没刷的官方都已经认定为同罪,该罚不该罚都一起罚了.但官方连个解释都没有.这是对消费者的什么态度?同样的我也理解你说的.事不关己不着急.爱封爱删对你无所谓.又不是你受罪.你的断言首先我个人就是不能接受,换是你不知情也被定为知情者.你是怎么想?能换个角度吗?别老是用旁观者的角度看事情.我们军团现在因为此事不能参与比赛报名.那我们军团里的玩家都不是消费者吗?都是知情刷币者吗?以你的才疏学浅来解释一下行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06-04-02 10:22: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现在讨论的不是刷HYB对不对,接受交易的那部分HYB要不要追回,刷HYB的ID要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大家看法都是一致的。

在现实中在怀疑某人有嫌疑的时候公安机关有权利拘留他24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48小时,但48小时过后若无证据证明其有罪一定要归其自由的这个我想大多数人是了解的。所以我思考官方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如果能发信通知参与交易的玩家告知其情况并提出因为处理事情的需要要停此ID1-2天相信玩家无话可说应该可以接受。只是停1-2天(甚至可以假设有特殊情况延长至7天)是处理事情,而直接宣布封停ID7天是惩罚,两者本质不同,ID所处的地位大相径庭,难怪楼主无法接受。不过似乎目前很少游戏公司能做到这样至少我没见过,我见过的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游戏官方,很遗憾目前国家法律尚未专门对网络游戏这块做出完善的立法。

至于某些人的一些想当然的想法居然令我想到一些关于法盲不知法而想当然的做出了令人痛心的违法事情的故事,真是罪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06-04-02 10:33: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本人认真看完你的文章,大力支持你!本人也会尽力帮你向官方讨个说法,我想,只要是稍有正义感的玩家都会支持你!官方的这种做法让太多的玩家反感!我是一个新玩家,能力有限,也许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有些话还是要说的!

我也奉劝官方一句:水可载舟也可覆舟!

以下引官方言论:

我是官方,听我的,你算什么啊????

各位玩家,看到了吗?对这种人我只能说垃圾!!!!!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06-04-02 10:40:00 | 只看该作者

玩的就是让官方赚钱的游戏 ,不要太认真,除非你不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5#
 楼主| 发表于 2006-04-02 10:5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lxm4499在2006-4-2 10:22:00的发言:

其实现在讨论的不是刷HYB对不对,接受交易的那部分HYB要不要追回,刷HYB的ID要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大家看法都是一致的。

在现实中在怀疑某人有嫌疑的时候公安机关有权利拘留他24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48小时,但48小时过后若无证据证明其有罪一定要归其自由的这个我想大多数人是了解的。所以我思考官方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如果能发信通知参与交易的玩家告知其情况并提出因为处理事情的需要要停此ID1-2天相信玩家无话可说应该可以接受。只是停1-2天(甚至可以假设有特殊情况延长至7天)是处理事情,而直接宣布封停ID7天是惩罚,两者本质不同,ID所处的地位大相径庭,难怪楼主无法接受。不过似乎目前很少游戏公司能做到这样至少我没见过,我见过的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游戏官方,很遗憾目前国家法律尚未专门对网络游戏这块做出完善的立法。

至于某些人的一些想当然的想法居然令我想到一些关于法盲不知法而想当然的做出了令人痛心的违法事情的故事,真是罪过!!!!!!!

谢谢你,说的真好。我相信我们都原意与知法懂理之士交流,做朋友。

人的素质高低往往就表现于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06-04-02 11:18:00 | 只看该作者
bs官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06-04-02 11:24: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我关注了很久,开始不懂,胡乱说了其他玩家眼红的话,好在大家没在意,也就没挨到砖头

后来,看到说会引起通货膨胀,我才知道重要性.不过我还是觉得主要责任在官方,BUG的改进刻不容缓,但对于补救,追回刷的币就应该到底线了,

毕竟官方自己也该承担部分责任的.

对这里的官方,一直BS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8#
 楼主| 发表于 2006-04-02 11:39:00 | 只看该作者

刚才开小号进游戏,发现朝廷的数据回档工作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回档从技术上非常容易解决。事实上也已经完成。

而官方依然封停我的账号,显然超出了官方所拥有的权力,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06-04-02 11:41: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话好象不打自招了的感觉,自我感觉,别攻击我!是无赖?还是妥协?还是?真有其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06-04-02 12:0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策遗在2006-4-2 10:02:00的发言:


知情不知情,有刷没刷的官方都已经认定为同罪,该罚不该罚都一起罚了.但官方连个解释都没有.这是对消费者的什么态度?同样的我也理解你说的.事不关己不着急.爱封爱删对你无所谓.又不是你受罪.你的断言首先我个人就是不能接受,换是你不知情也被定为知情者.你是怎么想?能换个角度吗?别老是用旁观者的角度看事情.我们军团现在因为此事不能参与比赛报名.那我们军团里的玩家都不是消费者吗?都是知情刷币者吗?以你的才疏学浅来解释一下行吗?

你好,对你们团的遭遇在下深表同情,然而当局者未必迷,旁观者未必清,不知你能否明白我的意思,你们老大也同意回档了,无非是多封了几天而已,这是官方技术力量的问题,至于封号回档我理解为合作官方维护更多人的利益,应该不是处罚,在下不是搞法律工作的,不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 藏匿罪犯 也是应该有处理的,至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赃物是必须交公或者退还的,个人愚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