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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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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敌3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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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6-04-30 11:27:00 | 只看该作者

浩方上随便你们说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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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楼主| 发表于 2006-04-30 14:0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美洲狼在2006-4-30 11:27:00的发言:

浩方上随便你们说个时间~~~


声音这么大先来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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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楼主| 发表于 2006-04-30 14:36:00 | 只看该作者
联盟5号规则(又称联盟全禁规则):
01.)有无外交一律禁止任何野兵加入。
02.)禁用Lv4英雄(包括Thant,但不包括屠龙特技、祈祷特技、地狱火特技)做主力[详细说明],但其魔法可以通过学者传授他人。
03.)禁用sp+2、后勤特技做主力,不限制其它初始会后勤的英雄。
04.)禁初始城为鬼城,副城为鬼时,不限制发展副城。
05.)3.X版联机时,禁止组合宝物及使用末日之刃。如意外得到组合宝,必须拆散使用。
06.)禁止挖大宝
07.)禁止购买地图。
08.)禁止用高山堡垒升级生物。
09.) 禁止地图BUG:
a.) 路口守兵可绕过的,必须在打掉守兵后才可通过。同一路口有多队守路兵的,至少需要打掉一队守路兵方可通过。会飞跳的情况下,可在使用魔法后通过。路口无守路兵的,可直接通过。
b.) 如果宝物和潘多拉盒子的守兵没有守住可以直接捡到的,必须在杀了守兵后才能捡。会飞跳的情况下,可在使用魔法后捡。况下,可在使用魔法后捡。
10.)禁用飞行术卷轴、次元门卷轴。
11.)英雄碰面时一律使用手控作战。



联盟6号规则(又称联盟一般规则):
01.)禁止三外交英雄升级外交技能,其他英雄可以学习和使用外交术。
02.)禁用Lv4英雄(包括Thant,但不包括屠龙特技、祈祷特技)做主力[详细说明],但其魔法可以通过学者传授他人。
03.)禁用sp+2、后勤特技做主力,不限制其它初始会后勤的英雄。
04.)3.X版联机时,禁止组合宝物及使用末日之刃。如意外得到组合宝,必须拆散使用。
05.)禁止挖大宝
06.)禁止购买地图。
07.)禁用飞行术卷轴、次元门卷轴。
08.)英雄碰面时一律使用手控作战。



联盟7号规则(又称联盟宽松规则):
01.)3.X联机时,允许组合宝物及使用末日之刃。
02.)禁用飞行术卷轴、次元门卷轴。
03.)英雄碰面时一律使用手控作战。



联盟9号规则(又称无规则。未约定规则时,默认使用此项规则)



可选规则(本规则里每项均为单独约定,无约定的视为无此限制):
1,no d1-hit:禁止先手方每星期一对后手方的主城进行攻击,若先手已失主城则可攻击。
2,no lv7:禁止难民营召7级兵。
3,no h/r:禁止采用 hit and run 战术.[详细说明]
4。w1 new:双方在W1内碰面,重生成地图。(此规则适用于中双以上地图,中双以下地图无此可选规则)



禁英雄为主力的详细说明
1。魔法特技型禁用英雄野战时可使用其特技魔法。在与对方战斗时,不得使用其特技魔法,即使该魔法可通过魔法塔或其它途径学到(外交英雄adela的祝福、cyra的加速不在此列)。 
2。所有禁用英雄,除SP+2外,均可用于与对方的攻城战、守城战、遭遇战等。
3。主力级别在5级以下时,被禁英雄“主动升级”最高可以达到5级。此时允许其级别高于主力。如主力低于5级时,被禁英雄超过5级,则必须立即解雇。 
4。主力级别达到5级以后,被禁英雄的级别应始终低于主力的级别,且其“主动升级”最高不得超过10级。如被禁英雄级别超过10级,必须立即解雇。 
5。如在监狱内救出被禁英雄,其级别超过上述3/4条限制时,也必须立即解雇。
6。立即解雇的含义:被禁英雄其级别超过限制,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解雇,其当时身上所带兵、装备的宝物都不得在解雇前卸下。
7。主动升级的含义:打野兵;主动攻击对方英雄、城堡;把守对方的战略要地,迫使对方进行攻击的(如占对方城后用其守城,或堵在只允许一人通过的路口)。



联盟推荐h/r定义:英雄碰面开始开战算第一回合,攻击方如果使用了攻击性魔法,必须在第三回合开始以后才能逃跑;被攻击方如果使用了攻击性魔法,必须在第二回合开始以后才能逃跑。



兵力无变化攻击方强制失败[特殊]
为避免多回合不分胜负导致无法继续游戏的问题,做出以下规定:
1a。从任意一个回合开始计算,只要进攻方从理论上永远也不能给防守方造成任何伤害,那么攻击方强制失败,必须选择逃跑或投降。
1b。形成以上僵局时,由于手铐原因无法投降或逃跑时,此时弱势方必须主动攻击以尽快结束战斗(此条不论攻击方与防守方地位)。
2a。如果交战双方形成谁主动攻击谁失败的局面,进攻方必须投降或逃跑,而被攻击方必须打野兵逃跑。
2b。形成以上僵局时,由于手铐原因无法投降或逃跑时,其中一方必须主动攻击以结束战斗。如双方均不愿主动攻击,强制为进攻方主动攻击。获胜方必须解雇获胜英雄;解雇英雄前不得将身上所带兵力宝物卸下。如在攻击时发生士气或幸运事件,导致攻击方获胜,攻击方无需解雇获胜英雄。
3a。如果交战双方均形成兵力无论如何均不会减少的情况,进攻方必须投降或逃跑,而被攻击方必须打野兵逃跑。
3b。形成以上僵局时,由于手铐原因无法投降或逃跑时,此战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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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6-04-30 15:05:00 | 只看该作者

没的规则的.全部是随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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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楼主| 发表于 2006-04-30 16:43:00 | 只看该作者

至少要禁三外交和二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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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06-04-30 20:13:00 | 只看该作者
规则怎么多~~~~~看了也记不住啊[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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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06-04-30 22:1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wangtom在2006-4-30 16:43:00的发言:

至少要禁三外交和二次魔。


后勤特长和SP+2英雄不允许作为主力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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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6-05-03 17:53:00 | 只看该作者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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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06-05-03 20:14:0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规则我是不会去玩的~~~~打起来记这想那累死了[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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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06-05-05 21:22:00 | 只看该作者
麻烦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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