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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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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2-03 16: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汉奸”的起源

文章提交者:有话直说

“汉奸”是网络上最常使用的名词之一。可这个称谓包涵了哪些真实内容呢?先从一件生活琐事谈起。
我的老家是一个小县城。城中有一个老婆婆,丈夫早死,守寡带一儿子,从小只要儿子与别的小孩子打架,老婆婆必当助拳,护犊之心由此远近闻名。儿子娶媳后与其母分居。老婆婆无业、无收入,常见她一身补丁,佝偻着腰在菜市场拾菜叶度日。有一天,不知为什么,儿子在菜场痛打老婆婆,老婆婆卧在地上抱头哭号。看见的人不平,左一言右一语指责其儿子没人性是畜类,儿子凶恶的气焰顿时减少了许多。不料老婆婆突然爬起来,戟指怒骂众人多管闲事,儿子是她生的,挨打是她乐意与外人无关云云。县城中流行的最恶毒的骂人话几乎无一遗漏从口中喷涌而出,大家被骂得狗血淋头,纷纷退避,其儿子立刻扬眉吐气。后来,那个倍受老母亲呵护的儿子隔三差五的在街上痛打老母亲成为小县城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是谁助长了那个逆子的凶焰?让他把殴打自已的母亲由偶尔为之变成日常功课?毫无疑问正是老婆婆自已!所助长的凶焰的直接受害者是谁?又正是老婆婆自已!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的鲜活的生活版。我常常想,如果那个逆子小时候说:“妈,你搬块大石头往脚上砸吧!”不管老婆婆多么爱儿子,肯定不会从命。这是为什么?因为有形的巨石造成的伤害令人戒惧。但她却助长逆子的凶焰,使自已一次又一次抱头哀号,这又是为什么?因为无形的巨石造成的伤害则令人不加提防!所以,现实生活中谁也不会真的搬起一块有形的巨石向自已的脚上砸去,但在生活中却真的有许多人却会搬起无形的巨石砸向自身,而给自已造成的伤害恐怕会比脚的粉碎性骨折更大,老婆婆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她在从小倍受呵护的儿子的拳脚交加之下,心中的悲苦恐会超过肉体的伤痛。
能把有形变为无形乃世间骗术的最高境界。谁能达到这一境界就可无敌于天下。它能令世人前赴后继地把巨石砸向自已的脚面,在抱脚哀号时还会心存感激。这决非笑谈,历代帝王统治术之核心正是在此,这是永延帝祚的不传之秘!
建立国家的初衷是什么?无非是一群人之间相互扶持的约定。关于这一点,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说得很明白,所谓国家不过有如您与他人做生意的一纸合同,实实在在,一点也不虚、一点也不神秘。在帝制时代,把什么东西虚化,令之由有形变为无形而能让帝、王获取最大的利益呢?显然是把“国家”(国家是古人能接触到的有形物中最大的)虚化。只要把国家虚化令之由有形变为无形,就能达到高屋建瓴、綱举目张、无敌于天下的欺骗效果。这一工作是由大禹和皋陶共同开创的。
史记上记载:“禹为人敏捷勤俭;他的行为不违道,他仁爱可亲,他说话诚实;声音高下快慢,合于律呂,(连说话都像音乐般动人?!)自身的进退屈伸,合于法度,(连走起路来都像预先编程的机器人般毫无瑕玼!)一举一动,皆能适宜于事理,勤勉敬谨,可以做为綱纪。……皋陶就敬谨禹的德行,教人民法则禹,不照着去做,就用刑法来处罰。”从这段对禹品德的描写可以看出,在四千年前,禹就已经被神化、虚化到一种凡人不可企及的地步。禹所代表的正是国家,所以禹的虚化必然导致国家被虚化。看来这个虚化的过程阻力很大,受到原始先民的广泛抵制,因此禹的左右手皋陶是用暴力完成的。所以才有了“教人民法则禹,不照着去做,就用刑法来处罰。”的记载。
此后不管是帝也好、王也好,把国家虚化的传统是一抓到底,紧紧抓住不放松,从来没有间断过。从官方史籍到俚语村言无不贯彻这一主题。比如有关杨家将和岳飞的一切戏剧和民间说部,无不在紧跟这一主题。简直就像一道通天彻地的大网,所有人从吚呀学语开始即被笼罩其中。在后来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尽管国家往往扮演着制造人祸的角色,而老百姓却依然爰国不缀。那些帝王之中,良知约略还有一点的,对于他们政绩的评价是一片“仁政”的鼓噪,绕樑千年,其实在所谓仁政背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多得很。至于帝王之中能力颇强却不知良知为何物的丧尽天良之辈,闹到海内虚耗、人口減半、白骨千里,就是这种人间地狱居然还有吹鼓手狂呼什么你燃烧自已温暖大地之类的鬼话。可見这道把国家虚化的通天彻地的大网的威力果然无敌于天下。有道是:自从国家虚化后,海内鲜有明白人。从此百姓纷纷把无形的巨石砸向自已,疼得满地打滚却甘之若饴、心中窃喜,竟沉缅于其中数千年而绕不出来,诚为地球上的一道奇观。“汉奸”就是奇观中的内容之一。
为什么中国人对汉奸情有独钟?最喜欢动辄将人扣上汉奸的帽子?产生这种习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的虚化。汉奸就起源于国家的虚化之中!
为了说明问题,先分析一下与国家紧密相关的国旗。
美国人把星条旗印在短裤上,並不以为是对国家的污辱。为什么?因为美国人对国家的理解和中国人不同,在美国人眼中,国家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只有在特定的场合污辱国旗才等同污辱国家。不存在特定的前题,国家与国旗並不相干。这很容易理解,比如夫妻旅遊住酒店,同一间房同一张床,今天可以是张三住、明天可以是李四住,不存在谁受污辱的问题,只有当张三夫妻和李四夫妻同时出现在这张床上时才是污辱。这就很好地说明了美国人奇特的国旗观,其根本原因是在美国人眼中的国家是实体而非虚体,就像酒店中的床是实体而非虚体一样。
实体和虚体仅一字之差,但虽区别极大,大到超乎一般人的想像。实体边界清晰、可以量化、一是一、二是二。虚体正好相反,边界不清晰、不可以量化、它带有时空广延性。这里引入了时空广延性概念,需要解释一下。崂山道士在中秋节待仙客,酒壶里的酒永远喝不完。就是把酒这一实体附加上了时空广延性的例子。老师传授知识,其知识不会因此減少,因为人的知识就具有时空广延性。人的思想都具有时空广延性。如果有人虚实混淆,把酒店里的床附加上时空广延性会如何?那么您将认为:无数的夫妻在您的床上做爱的遊戏。是可忍?孰不可忍?!非怒火中烧,一跳三丈高不可。如果有人出去旅行,把酒店里的床附加上时空广延性,则只好去看精神病科,医生将作出妄想症的诊断。不幸的是,中国人在对国家的理解上就犯了相同的错误。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什么“大唐龙旗我为你骄傲,比我的生命更重要。”之类的奇谈怪论只有在虚化的国家气氛当中才会产生。
网上对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汪精卫">汪精卫ersonName>先生一片骂声,本人才疏学浅,不知汪精卫罪在何处。但见网上志士仁人怒斥汪精卫是汉奸,可是只见道德层面的呵斥声,却不見举证汪精卫虐杀了多少中国人,击杀了多少正在抗日的国军?相反,在张爱玲作品改编的电视剧里却反映出汪统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真实情形,对汪精卫的指责如何令人心服?在生活中,如这帮指责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汪精卫">汪精卫ersonName>先生的志土仁人们沿用这种办法去打官司,绝对会把短裤都输掉。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民族遭过犹太民族那样的劫难,在纳粹肆虐时期也有和纳粹合作的犹太人,奇怪的是以色列从不指责他们是犹奸!二战时接替麦克阿瑟的驻菲律宾美军司令官在抵抗已经没有意义的情况下,率七万美军投降日本,战后不仅不是美奸,反而是英雄。为什么?因为他拯救了无数美军的生命!与此相对应的中国明未的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史可法">史可法ersonName>先生,在抵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情况下,为了成全他在国家虚化的通天彻地的大网中所形成的名节,不惜以八十万无辜的老百姓的生命为他的名节殉葬,悲夫!在这张把国家虚化的通天彻地的大网中的中国,讨伐汉奸之声从义和团到今天,足足喧嚣了一百多年,也末见中国人的生活好到哪儿去。相反,连“忠”“奸”都分不清的犹太人、美国人,今天却过着富足而自由的生活,而且以色列人百战百勝,在那么险恶的环境里傲视世界;美国人今天的文治武功,则是古往今来,哪个国家能望其项背?在战场上审时度势,不鼓励国人做无谓的牺牲的价值观念,只有在认知国家是实物而非虚物的文化气氛里才能产生。这一点很值得习惯于把国家虚化的人深深反省。
升斗小民大概不指望名芳千古。不指望大展宏图,实现超凡入圣的自我。升斗小民第一位关心的是安全与温饱。有时为了安全是要有牺牲的,但前提要考虑费效比,岂能轻言无限的牺牲?美军在硫磺岛上伤亡数万勇往直前,同一支军隊在菲律宾放下武器,走进战俘营,考虑前提就是费效比。把国家虚幻化,道德化,根本不考虑费效比,赞美无限的牺牲如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史可法">史可法ersonName>先生,符合了谁的需要?说穿了是符合大禹和皋陶们的需要,和升斗小民有关係吗?中国古代有一句话,以法杀人,犹有怜之者;以理杀人,其谁怜之?(用刑罚去杀人还会有人同情被杀者;用道理去杀人,还会有谁去同情被杀的人呢?)与此无关的普通人却如此热衷介入其中去以理杀人,真是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典范啊!把国家虚化的通天彻地的大网的威力真是无敌于天下啊!
汉奸是什么?汉奸就是当国家被附加上时空广延性之后、未以生命去殉在那张通天彻地的大网中所形成的名节的无辜者的统称。而这种以身相殉的意义与宁饿死守节以求一座贞节牌坊的明、清烈妇在价值观上没有任何区别。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二程笑,国人哭,醒醒吧。醒醒吧。………

此文来源:http://liu-hong.blog.hexun.com/1308597_d.html

既然已经被某些爱国人士(或者说是所谓的,因为他连自己是不是爱国都不知道)定性为汉奸、卖国贼了,那索性再来一个贴子,让更多的人来批判(或者说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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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2-03 19:32:00 | 只看该作者
简直不值得批驳的文章,漏洞百出 ,楼主当汉奸的决心真是让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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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02-04 09:1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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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02-04 16:58:00 | 只看该作者

贴出一篇文章,不等同于接受所有的观点;

这篇文章,难道就没有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么?

你认为这篇文章漏洞百出,何不指出来,让大家都了解?

我赞成什么观点,你都不知道,你又怎么能说帖这个帖子的人是汉奸?难道你是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对方是否是一个合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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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02-04 23:1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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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02-04 23:22: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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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02-05 09:42:00 | 只看该作者

有种拿大号来发汉奸文章啊,楼主还是知道会被人人喊打的吧,说明你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何必寐着良心替这几个人人喊打的人说话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5 9:42: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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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7-02-05 10:21: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这是我的小号,我不否认。可是,我所说的只是我自己的观点,我们团没有人知道,我不希望因为我的言论而给团里造成影响,不希望又被你们这些所谓的爱国人士将我们团定性为汉奸团。

第二,我不会告诉你我的大号,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真实的电话!

第三,我们都应该听取一些不同的意见,不同的看法,这个世界,不是都以你的准则为准则的!寐着良心?照你之前的看法,出现错别字,你还是先去多看看书吧!昧着良心?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吃得香,睡得着,走在大街上不会担心有人拿砖头砸我!

邓校,男,现年30岁,大专结业,广西人,电话号码:1334750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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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7-02-06 11:58:00 | 只看该作者
就这样沉底了,原以为,昨晚那些爱国人士会惩罚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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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7-02-06 21:51:00 | 只看该作者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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