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232|回复: 5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旁观者的疑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09-22 20:4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久没上三国了, 不过最近有空的时候在帮聚龙打打比赛, 爽爽BT宝。 所以对这次桃园的秋猎情况还是比较上心。

基本不关心军团运作,但是一些消息还是能收到,当然,具体协议是不清楚的,只能从一些表象进行分析。 发表一下看法,欢迎 当事人 指正

1. 秋猎前, 三英,乱舞,聚龙 同盟,希望打下 滴血的霸主地位。 其中,按关系分, 三英基本可以算是聚龙的 姊妹团, 乱舞和聚龙更多的是利益的结合。

2.第一轮,聚龙 PK 乱舞。 此为本次秋猎的分水岭。 按照我的理解,如果合作是为了 打下滴血,那么此战谁胜则全力支持谁去争第一。 最后,聚龙获胜,因此后面的走势是 由乱舞狙击, 聚龙全力打好本团比赛。最后也达成了这个目标。 (当然,如果第一轮是乱舞胜,那么我想聚龙也会全力狙击滴血,保乱舞上位)

3.第一周后面场次不太清楚了。 总之是 三英放水聚龙实现 2连胜。 乱舞输给了 WLG。

4.接下来情况是滴血1胜2平(胜WLG,平乱舞和三英)。 聚龙2胜(胜乱舞和三英)。 WLG 1胜1负(胜乱舞负滴血)。三英1负1平(平滴血负聚龙)。乱舞1平2负(平滴血负聚龙和WLG)

此时,形式我认为非常明朗。 滴血3战5分,聚龙2战6分,WLG2战3分,三英2战1分,乱舞3战1分。

从得分分析, 乱舞即使最后一场胜了三英,也才4分。肯定不能超过滴血。 因此作为同盟打破滴血垄断则全力支持三英是首选。

实际情况也如此, 聚龙赢了滴血,乱舞帮助三英赢了WLG。

最后一轮, 聚龙9分稳获冠军, 滴血5分,WLG3分,三英4分,乱舞1分。 本来以为最后一轮 各取所需(聚龙打WLG(无压力),乱舞放水三英),达成聚龙第一,三英第二的目标。 本来非常完美的一次秋猎同盟范例的,结果我在白天得到消息, 乱舞要真打。

当时我得到的说法是, 乱舞要分 50政治点,否则帮滴血狙击三英。 说实话,我对具体名次分什么奖励并不清楚,但是对 后面那句 帮助 滴血狙击三英听着心里不舒服(反正不知道乱舞是不是这么放话的)。 我当时群内交流说,“大家盟友,好说好话一切都好商量,威胁是个什么意思?难道爷们还是吓大的?”(意思如此)。 最后,反正晚上三英 乱舞是真打 3:1。三英得了第2.

今天上论坛看见双方说了这么多。对目前暴露出来的协议做个分析。

最后一轮,乱舞放水让三英得到 第二, 那么 乱舞获得竞标权(应该是借用三英的团吧?)岂不两全其美? 这么突然冒出个要分50政治?(难道是乱舞改主意了?)

从实际赛程分析, 乱舞第一周的比赛完全是为自己,并没有说为聚龙或者三英特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当然,这都是在大家同盟狙击滴血的前提下)。

第二周比赛,即使乱舞不助三英狙击WLG。那么最后结果就是给聚龙夺冠添麻烦(最后一轮需要至少平WLG),对乱舞自身并无任何好处(当然,这是建立在乱舞和滴血对立的基础上)。而如果帮助三英,聚龙上位,那么作为盟友肯定也有好处的(这个具体利益分配我就不清楚了哈)

所以,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不管是从利益分析还是人情分析我都觉得比较奇怪。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7-09-22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有一个疑问~和你放一起~大家讨论讨论~哈哈~

以下是引用xubinmd在2007-9-21 22:02:00的发言:

2如果乱舞三轮中战平或负滴血为盟,乱舞军团将出人(自带宝)帮助三英打乱舞WLG并在最后一轮放水给三英.利益:如果三英得了第二名,乱舞将得到竟争卧龙杯的资格;如果三英得第三名,乱舞军团平分三英所得政治点

我做为局外人~对此事没有发言权~但是有点困惑~就是这条协议的具体内容是谁制定的~或者说有没有更具体的细则?三英得第三名~乱舞分一半~得第二名~乱舞一点政治都不得~那以此推论~如果三英得的是第一名~是不是乱舞要割地赔款了~?

所以我觉得这条协议的可信度偏低~如果真的是这样的协议~有以下几个可能~(飞雪说是暗夜和箭雨商谈的~我就当做是暗夜谈的)

1。暗夜是个白痴~

2。暗夜收了箭雨的好处,把乱舞的利益卖了~

3。这条协议是假的或者断章取义

我想换了任何一个人去谈这条协议的时候~应该是如果三英得第三名,乱舞军团平分三英所得政治点;三英得第二名~乱舞平分政治点~三英得龙旗,乱舞拥有卧龙杯竞标权,竞标权和参赛权完全是两回事~上一轮要花6千W策币买参赛权,最少也值3千块RMB了~在桃园3千RMB足够买下16个官号来打秋猎了(在我们服~3千RMB买不了几个官号),所以我想没人会傻得说什么只要竞标权而不要政治点~

对于乱舞方面,我觉得也需要检讨一下~为什么由合作关系由成敌对关系~既然有协议~怎么谈协议的人只有两个(如果在我们团~这样的事情是不可思议的,军团的利益或者决定应该是全团的决定~所以在我们团,如果有类似的谈判,都是好几个人同时参与的)

以下是引用智者为王在2007-8-3 16:05:00的发言:

3.我个人言论不能决定最后军团发展方向,虽然我是义团代理团长.我团日后任何决定要由政委及各领导各组长各战将10人次以上同意方生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7-09-22 21:02: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此事应该给大家一个教训了~以后有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把细则讲清楚~如果协议没讲清~那就是谈判协议的人要负责任了~(现实中也一样)

如果箭雨所说的协议是真的~箭雨按照协议办事不分乱舞政治点也没错(暗夜来确认一下~你做为当事人~有责任把事情讲清楚~当初的协议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09-22 21:07: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有道理哈。

不过我觉得 分一半政治也完全说的过去。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好说好话50点也不是不能商量(当然,只是个人感觉,具体决策是飘飘的,我只能当事后诸葛亮)。 但是 威胁 帮 滴血打三英(不知道是否事实?反正我的消息就是) 就让人不可接受了。 起码心情很不爽。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09-22 21:1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心一方在2007-9-22 21:07:00的发言:

楼上的有道理哈。

不过我觉得 分一半政治也完全说的过去。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好说好话50点也不是不能商量(当然,只是个人感觉,具体决策是飘飘的,我只能当事后诸葛亮)。 但是 威胁 帮 滴血打三英(不知道是否事实?反正我的消息就是) 就让人不可接受了。 起码心情很不爽。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估计暗夜是想来一招~漫天要价~想让箭雨来个落地还钱~只是箭雨比暗夜更狠~还真的是落地了~

[em05][em05]

我以前看过一句话~觉得挺有道理的~“事前谈的是报酬,事后再谈的是施舍”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09-22 21:14: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7-09-22 21:36:00 | 只看该作者

再回此帖。

首先:聚龙所得政治点有义务给乱舞吗(不说三英)?答案肯定是没有这个义务。乱舞得了有义务给聚龙吗?没有!

第二:谁有理由来要这50点政治?理由、理由、理由!

第三:如果作为聚龙的盟友,平心谈政治点的事情,我个人认为,50点政治不是问题!

对第三点进行解释:

1、我说过,聚龙三英合并后,目前6个州王、1个大将军、3个骠骑、马上4个中领军,中郎以下下不说,这点我聚龙三英已不需要过多政治!

2、就目前来说,飘飘和我都没有心思做什么州王!你小看我们了。

还有就是我高看了你们,日久见人心!如果有时间的就等待时间来检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7-09-22 21:41: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09-22 21:44:00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组织的事情。

聚龙情况你了解吗?相信换了你,你有能力做到这样吗,你根本没有!所以不要评价。

至于下一轮谁胜谁负,与我何干?我们做了我们应该做的,于心无愧就满足了!

让时间来检验一切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09-22 21:44: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哈。 飞雪你稍微有点偏激了。

做为盟友, 利益当然要共享。 只是如何分配的问题。 不能说什么义务。

而是权益。 比如 乱舞 聚龙 三英作为同盟 获得了奖励,那么大家都应该有获利的权利。然后根据出力多少具体分配的事情。

当然详情就不是俺们这些小兵兵能了解和决策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