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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梨花海棠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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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08-05 08:2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梨花海棠列传

作者:司马迁

梨花者,字海棠,生年不祥。今人返征三国策,浪迹逍遥津,又曾力锦囊九锡。自诩“老夫”,常人语:“老夫乃三国策一人也!”

策乃虚战,非比古战。欲胜则地利,或将良,或物极,或运济,相辅相成。成都之险,棉关之固,合而破之,是地利不如将良也;子龙败于寿成骑下,是将良不如物极也;刀可灭营师,进而破城,是物极不如运济也!军战,将者谋,士者拼,后者助,均一心,方可胜。其真凭一己之力,可称雄乎?不知也!予曾入逍遥,欲与梨花试比高,其言,此非大丈夫所为,乃典韦之辈,云云

游侠者,逍遥强军,卧龙亦名!然,梨花名不逊。三国精英,逍遥又一强军,曾贤梨花。是时有言,梨花助,事可成!不知何事,不和,分道,事此曾沸嚷论坛!梨花名满逍遥津,不减文远当年威。

论坛不识梨花者,玩尽三国也枉然!梨花每言,论坛或兴风,或作浪,复言者众!梨花常草军文,述其谋、略、术,相合,堪称一绝!言其“用兵出神入化,走位精彩绝伦”。某文,秋猎战,始,竟出白刀,此刀灭子桓两铁骑,终胜,而,众者伪。真谓“上马击狂奴,下马草军书”。然,论坛有言,梨花已绝江湖,论坛尚有数梨花言,不知真伪,观者糊。

逢京城奥运,健儿争金,商贾云集,高官聚堂!梨花言,今无闲时,达京,见商贾,会政要。众者哗然!

又是官行“名人堂”,梨花又言,字里行间,真知灼见,虽鄙众人,唯他是王,大有“王者至尊,舍我其谁”之势。气盛,胜三分

点滴人生过,纷争无完了。古来万事空,皆付之一笑!

梨花何许人也?任凭他人说,予不评。


作七言绝句一首送予梨花:

梨花赋

梨花名就震江东,策里无间啸傲红!

牵论坛风生水起,逍遥津上论英雄!



附录:

物极①:物,宝物;极,(本义)旺盛,这里指宝物好。

寿成②:即马腾,寿成是马腾的字。

卧龙亦名:在卧龙杯上也有名气。

梨花名不逊④:梨花的名气并不逊于游侠的名气。

是时⑤:那个时候。

文远⑥:即张辽,文远是张辽的字。守合肥时,张辽自率二千余骑打败敌军十万,威震逍遥津,名扬天下。

某文⑦:指梨花发表的一篇秋猎战报,看下面的附录。

子桓⑧:即曹丕,子桓是曹丕的字。当时,梨花君主为曹丕。

众者伪⑨:(这篇文章)很多人认为是伪造的。

气盛,胜三分⑩:人气非常之旺盛,甚至比三分已成梦的人气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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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09-17 23:0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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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10-04 17:2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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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10-18 23:27:00 | 只看该作者

女子跳地铁视频下载

http://www.mytandai.cn/nvzitiaoditie.html
昨天下午,市民马先生称,他在北京地铁车迷在线社区网上看到了一篇帖子为“监控实拍:北京地铁2号线女子跳轨自杀惊人瞬间”的视频。这段视频记录了从地铁驶来,到这名女子跳下站台的过程。在视频的开始,还有一段长达5秒钟的提示:“10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女子在地铁2号线长椿街站站台跳入轨道,被列车撞到后当场身亡。地铁监控录像记录下了这一惊悚瞬间。”
女子跳地铁视频下载女子跳地铁女子跳地铁视频女子地铁视频女子地铁
同时,这段视频里还出现背景声音,比如“可以开拍了”、“不清楚”,还有电话铃声,以及“你好,公交总站”等接电话的声音。页面左上角有黄色的“北京地铁2号线”标识。

这段视频长44秒,10月15日上传到某网上,截止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已播放14余万次,网友评论近800条。昨天下午5点,记者在另外的网站上也看到了这段视频。

参与评论的网友中,大部分人替跳地铁女子惋惜,认为应该珍惜生命,自杀是不负责任,同时也是不孝顺的表现。也有的网友认为地铁2号线应该装屏蔽门,加强保卫措施。同时还有的网友认为,在网上传播这样的血腥视频不妥。

据一位长年从事视频拍摄的网友说,从视频的拍摄角度,以及背景声音上看,这段视频很有可能是翻拍当时地铁站的监控录像。对此,北京地铁公司宣传部部长贾鹏说,根据公司规定,监控录像只是作为现场情况的备份,绝不允许员工用作其他用途。

某网工号为2162的工作人员说,由于每天上传的视频量非常大,无法一一审核,监控部门对上传的视频只是实施抽。同时,如果网友认为某段视频过于血腥、暴力或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可以发传真至某网,监控部门会进行检查,如果情况属实会将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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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03-11 22:2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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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07-06 01:2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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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1-04 10:5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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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01-08 09:42: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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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1-04 22:0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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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12-20 12:1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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