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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太阳星晨军团【团规】【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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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4-09 11:2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使我们太阳星晨军团能使三国这份热土上,更加强大特制定本团团规:

    一、加入本团首先必须热爱热爱太阳星晨军团,严格遵守团规,维护本团形象。

    二、军团所有成员在登陆团BBS时,必须在个性签名里,注明:电1,神亭岭;游戏人物名称和太阳星晨军团等字样。这样可以更好的体现军团的形象和团结,谢谢您的合作。

    三、军团(分团,总团一样)内部人员一律平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在网上游戏时同团之间相遇要相互问好,体现组织友好气氛,提高内部凝聚力。有职务团员见到普通团员必须主动先问好。不允许歧视底分的团员。

    四、老团员必须照顾新团员,更不得歧视新团员。

    五、有职管理团员要无私的为其他团员服务。对有困难的团员,要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六、严禁同团的在网上游戏时或聊天时互相攻击、吵架,发生问题与矛盾时应相互体谅,协商解决.对于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可向军团纪检投诉,纪检部门负责解决。凡故意挑起事端者先以警告处分,情节恶劣者立即开除。

    七、在论坛上不允许发有损本团形象,攻击其他军团或个人的贴。在BBS上出现攻击本军团或本团成员的帖子时,要以大局为重,由军团出面解决,不得私自发帖或跟帖进行争论及漫骂。如有违犯口头警告,情节恶劣者立即开除。

    八、军团内部事务和政策不得向外团人员透露,绝不做危害军团利益的事情。违犯者将纪律处分,情节恶劣者立即开除!

    九、军团坚决杜绝各种丑恶形象、严禁各种欺骗同团现象(包括:现实生活中骗取钱财、网络上骗盗他人ID财富等)。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对情节严重的,由军团长向上级部门报告!

    十、本团成员有义务关心军团,为军团出谋献策,为军团的更加强大贡献自己的力量。对贡献度大的我们会根据不用程度进行奖励。共同为军团的发展而努力。

    十一、要经常登录军团内部的论坛,尤其关注论坛精华区里的内容,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及最新动向和比赛消息。

为了太阳星辰明天的更加繁荣昌盛,朋友们,我们都来好好的以团规来约束自己吧!

二零零六·太阳星晨与您共创辉煌未来。

二零零六·太阳星晨与您共享三国荣耀。
                                                                                太阳星晨军团

本版版规
==============================================

太阳星晨论坛秉承本团兼容并包的传统,倡导科学、民主、自由团结的风气,鼓励对于理想和真理的探讨与追求。

为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地为大家建设一个优秀的论坛,现设立几条版规:
1)所发布内容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17173对网络管理所做的规定。

2)所发布内容必须和三国策OL游戏或太阳星晨军团相关,请勿滥发无关内容。

3)所发布内容不包含对于其他人员的恶意辱骂、人身攻击。

4)未经许可不得发布广告性质帖文以及其他广告网站网址。

5)不得发布内容粗俗、文字不通,描写色情、宣扬暴力及与政治相关内容。

6)不得在本论坛指定灌水帖以外恶性灌水(无内容),亦不可重复发布内容基本一致的帖子。

7)内容精彩、广受欢迎的帖子,版主将加精华予以表彰。

8)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斑竹共同商洽意见为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表的帖子,版主可以采取警告、删除等各种处理手段。对于情况恶劣、或触犯国家法规者,将报告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


水军大都督:

[此贴子已经被dsairking于2006-6-27 9:38: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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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04-09 14:2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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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6-04-09 14:38:00 | 只看该作者
不妥的地方,望大家指出来!我再做进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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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6-04-09 15:55:00 | 只看该作者
相逢是歌 相识是缘 歌唱太阳 缘定星辰 不离不弃 爱心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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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4-10 09:23:00 | 只看该作者

费心了,刚浏览了一下,真不错。

后续还得细化:奖惩制度,教育制度,培训制度,招人制度,贡献制度等。

由于接触这款游戏太晚,了解不多,不然一定配合烟鬼干活了。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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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6-04-10 10:09: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八兄!

主要是现在职务和分工没搞出来!出来后,就好办了!

以后还望8兄,多多献策,

小弟,在此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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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04-10 11:0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轻点1支烟在2006-4-9 15:55:00的发言:
相逢是歌 相识是缘 歌唱太阳 缘定星辰 不离不弃 爱心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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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04-11 08:14:00 | 只看该作者

早说呀,我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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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6-04-11 11:28:00 | 只看该作者
好的!谢谢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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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04-12 09:20:00 | 只看该作者

新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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