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市场卖货物,市场说自己很辛苦开办这个平台, 这么吧您把货物搁这儿每卖出100元我收元,苦比老农可怜兮兮的问,我要卖1元呢,市场说我很公道的你卖1元我也收1元,哦知道了,年复一年,市场管理人说了,大家听好了过几天市场装修重新开业,大家已经麻木了,反正每年要装修重新开业的 一觉睡醒去市场收摊,发现卖的货物没了?没了!没……了 市场管理员说了,爷用七天完事就还你!!! 尼玛啊!?尼玛在藏语里好像是太阳或者是太阳神的意思,汉语翻译过来就是日的意思,我有时候生气也当动词用,7天,三国策多少次一夜醒来不值钱的10衣服10智力价格乘以10倍,多少次昨天还价值一百多汗的东西明天就5汗都卖不出了,7天上帝能创造一个世界了!…… 关键是我的,我的,我的东西啊!!您凭什么拿走7天,完事还我就是了 怎么跟旧社会恶霸对老农说你媳妇我用7天就还你似的。 我提议您无耻的占有了7天我心爱的宝物,7天啊,我的东西我一分钟都不想离开它,哪怕是一坨骡屎!!!! 作为一个收费的市场管理人员拿了摊主的货物7天,我摆摊子我是花钱的,不是免费的,卖出要给您提成,卖不出要给策比的摊位费,我是花钱的,摊主对于收费市场就是消费者,现在拿了消费者货物7天怎么算?7天以后货物贬值了怎么算!
我是消费者,您欺诈我的货物是否应该符合消法第47条中的欺诈要双倍赔偿呢?????!!!!!
我提议要双倍赔偿!!!!认同观点的顶!!,不认同的讲道理说服我!!!说的对我收回我的建议!! 请看的跟帖,受委屈了不发表意见下次就会欺负到你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