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军团的编组有点想法,请个位老大思考:
我认为军团应实行军事化的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成立最高统帅部,由军团长、副和政委三人为核心;成立军团总参,委员若干,为最高权力机构(但只对上述三者有监督罢免权);
二、应成立军法部,颁布军团纪律,对违纪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情报工作;各部除了正副部长,阁员两名,由正副部长自择,报统帅部批准;各部都应颁布条文,由统帅部批准后,即为军团规章;
三、作战小组应建立番号:如“近卫一师”,正师长由作战部长挑选,报请批准,应建立三到四个师(一般都是6人),过多不益,其人员作战部必须能对上号,统一协调其日常事务,并组织其进行团战,轮流切磋,随时指导各师之技战术;这几个师无疑都是作战部(也可称训练部)的下属单位,但其对外作战行动只有统帅部有绝对权力指挥;
四、不在上述各部、各师(这些都可以称为有职人员)为其成员者,即为“闲人”、“新人”,统统归任务部管理、帮助,军团政委应该对有职人员有一个表格;
五、军团总人数好像最多只能达到999人,我个人认为,可以组建分军团,但最好先试验一下,由总参谋部选取一个对军团绝对服从之人,“开除其军籍”,令其建立分军团,我认为可称“第一军第一师”,以十人为好(不益过多),他自行发展,同时又是军团的一个作战小组,军长应按时和军团作战部或统帅部联系,作战部为他的平级单位,但可以把统帅部的命令传达给他,并负责与他的日常联系;如成功可建立“第二师”,注意番号不要军团的直属师混了;军法部有权对分军团的违纪人员提出处罚,分军团长可以为其人员辩解,但处罚决定一但作出,不能违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