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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秋猎情况说明(团友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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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3-04 13:5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该帖转自官方公告:

举世瞩目的首届秋猎“卧龙杯”即将在三国策Ⅳ各大服务器内隆重举行,我们现将首届秋猎比赛新规则向大家公布,以下规则只是暂时草拟出来的版本,希望广大玩家能在论坛留下您的宝贵意见,之后我们将整理大家留下的建议编写出符合广大玩家意愿的最终规则,比赛的报名及开打时间请关注我们届时的官方公告。>>

一、赛制设定:这次秋猎我们录取10个军团参赛名额,赛程安排此次将进行甲、乙级分组,每个服务器所有参赛军团设立甲、乙两组,报名军团名次在司州皇榜综合排名前六位的军团设立为甲级组,报名军团名次在综合排名后四位的军团设立为乙级组;>>

每个月甲级组积分的最后两名将降级到乙级组,每月乙级组的前两名可以升级到甲级组;乙级组的最后两名也会被淘汰由替补军团顶上,每进入下一月比赛阶段甲、乙两组的军团都有可能因为升降级发生变化,甲、乙两组的积分也清空为零分重新开打本月比赛。>>

秋猎甲、乙组联赛将持续大约6个月的时间,最后甲级组6个月积分最高者将获得参加首届“中原冠军杯”的资格,与三国策Ⅳ其他服务器的卧龙杯冠军争夺荣誉最高的中原总冠军。>>

二、报名规则:
(1) 本次秋猎联赛每个服务器录取10个名额,司州皇榜综合排名前20名的军团有资格进行投标。>>

(2) 报名时候,金钱与战功的固定比值为1:1,最低起标价为100万策币、100万战功。军团标价的战功不得高于军团总战功的一半。

(3)在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军团必须准备好报名的军团可用策币(有足够报名的军团可用金钱),扣除不到报名的策币跟战功的都将视同放弃比赛,放弃报名空出的名额将由服务器投标第10名以后中的军团获得。

三、参赛规定:
在报名决出10名参赛军团同时各个军团参赛费用缴纳成功后,将开始进行领取参赛密码的步骤(具体领取参赛密码的时间请注意官方公告)
每个军团必需足额三队,每队三人,每一参赛成员累积战功均需30万以上。

四、比赛规则:
1、比赛地图:万里江山大地图、祁山地图、官渡地图、赤壁地图、巨鹿地图
2、非竞技模式、进阶赛(可以带宝物)、长指令,难度困难,随机3将开局。
3、随机八君主开局(刘备,孙权,曹操,司马懿,孙策,孙坚,曹丕,董卓)。
4、凡参赛的军团在预赛比赛过程中累计有10人次因个人原因无法准时参加比赛的,将取消这次秋猎该军团的奖励,并扣除该军团200万战功,及取消下次参加秋猎资格,以惩戒军团的组织不利。
五、积分设定:
比赛为两军团间三个小队之间进行三场对抗,胜一队积3分,负0分,和1分,在同一回合双方所有存在的主城均被对方攻下或者君主阵亡也则视为和局)。积分相同时将以净剩人数多者排名在前,若在相同则以彼此间的胜负关系来判定,若是仍旧无法判定名次,则进行加赛决定。

六、秋猎奖品设置:
奖励分为两个部分,每月积分最高军团我们将给予一定奖励,整个联赛的积分最高军团我们会给予更高的奖赏。

本贴只是预先的筹划贴而已,欢迎广大玩家积极留下自己的意见,未来的活动举办规则已当时的公告为准,本贴仅供广大玩家参考与交流,并非最后的秋猎活动规则;为了方便我们收集广大玩家的建议,本置顶贴禁止玩家灌水,一经发现将立即删除,连续灌水的账号将进行封停处理,谢谢大家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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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03-04 14:20:0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秋猎问题的补充说明:

根据官方公告,目前我神州军团须做准备如下:

1、凡我神州团友,均机会平等,人人有代表军团出战的资格。有参加意愿者,请自主结合,以三人组为单位集体报名(单人报名或未取得另二人同意者报名无效)。凡报名成功者,三人近期要多做配合战斗演练,以加强默契,提高水平,另外,同组三人最好能把州岔开,各兵种均衡搭配。平时各组间可多做切磋,取长补短。秋猎正式开始前夕,团内将在各组间进行公开比赛,选拔参赛选手,代表军团出征秋猎。

2、有参赛意愿的团友,须详细研读秋猎细则,尽快取得参赛基本资格(满三十万累积功)并尽量加高智力和体力属性,以备秋猎带宝之需(秋猎时各高级宝,由军团提供);须尽快熟悉万里江山大地图、祁山地图、官渡地图、赤壁地图、巨鹿地图各大比赛地图以及随机三将模式。

3、本次秋猎报名费用,官方规定的最低起价为100W团功加100W策币,在此基础上,前二十名军团竞价争夺十个参赛席位。“众人拾柴火焰高。”为保证我团有充沛的财力和物力进行角逐,请大家量力而为,积极捐功、捐钱、捐宝,为我们的家尽一份力。

4、秋猎是军团的大事,凡我神州团友,应全民皆兵,积极准备。不准备参赛的团友,可积极为各报名组热情提供陪练,以加强他们的默契。

神州结义,我们的家!

让我们齐心协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4 14:43: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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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6-03-04 14:24:00 | 只看该作者
补充说明是我刚刚临时想到的一些,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请大家积极献策,我会及时修改,力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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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03-04 22:36: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坚决支持,那是相当肯定地支持军团的决定!!

我准备招集团友组织一个队伍,和团内的朋友竞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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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3-05 21:34:00 | 只看该作者
团员必读~~~~~~~~~~~~~~~~顶~~~~~~~~~~~~~~~~大家有什么意见要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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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03-06 12:07:00 | 只看该作者
我无意于次道,只能打点宝,以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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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03-06 12:08:00 | 只看该作者
又忘签名了寻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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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03-06 15:26:00 | 只看该作者

众人拾柴火焰高

[em08][em08][em08][em08][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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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03-06 22:46:00 | 只看该作者
55555我战功不到30万事不是不能参加呀?那我把我的兔子捐出来,希望大家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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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03-07 08:19:00 | 只看该作者

我就一个人啊 能没天晚上玩 我能陪你门练 战功我还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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