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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比赛方案**(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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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09:5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比赛方法

根据参加比赛队数的多少,赛程的长短,可采用不同的比赛办法。
  1、淘汰制比赛:分单败淘汰、双败淘汰和多败淘汰三种,败局超过限度即被淘汰,被淘汰者即失去继续比赛资格。
  2、循环赛制比赛:分单循环、双循环和多循环三种,是由参赛个人或队,与其他参赛者逐一比赛的赛制。
  3、积分编排制比赛:以积分的相同或相近为主要原则而进行编排的比赛,为积分编排制比赛。由于它的轮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增减,赛程介于淘汰制和循环制之间。
  4、积分编排加淘汰:在积分编排比赛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多败淘汰进行的比赛叫积分编排加淘汰赛。这一方法适合使用电脑编排,必须注意参赛人数和淘汰人数的比例,并且始终要保持参赛人数为偶数的原则。
  5、多局决胜制:在某些重大的比赛中,冠亚军决赛采用多局决胜制。最少为3局2胜制,最多为7局4胜制等。
  6、擂台赛:用打擂台的形式进行的团体对抗赛。参赛的人数由双方事前商定并排定出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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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09:58:00 | 只看该作者
成绩的计算
 

记分办法:每局的结果,在成绩表上,胜者记2分,负者记0分,和者各记1分。
名次确定:
1、采用循环赛制的比赛,计算成绩时,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直至区分出名次。
  A、累计个人所胜对手积分,加上所和对手积分的一半进行相互比较( 胜者小分),分数高者名次列前。
  B、如不允许名次并列,可加赛或抽签区分名次。
2、在采用积分编排制的比赛中,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区分名次:
  A、比较总得分,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得分计算公式为:
  总得分=个人积分+(- 轮次 )
  B、比较积分区分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比较对手积分区分名次。如对手积分相同,则按上项B条区分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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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09:58:00 | 只看该作者


例:一共有64支战队参赛,第一轮比赛后32 Vs. 32,败的进入败者组,败者组32只队伍比赛,胜利的16只队伍保留参赛权,输的淘汰。胜者组32只队伍进行比赛,胜利的16只队伍继续晋级,输的16支队伍与败者组单败的16只队伍比赛,输的完全淘汰,胜利的晋级,然后重新计算成绩开始第2轮比赛,如此类推最后决出冠亚季军;

第一轮-决出32强胜者组获胜的16只队伍直接进入下一轮。胜者组失败的16只队伍与败者组获胜的16只队伍对战,获胜者进入下一轮,失败者淘汰出局。败者组失败的16只队伍直接淘汰出局。
第二轮-决出16强胜者组获胜的8只队伍直接进入下一轮。胜者组失败的8只队伍与败者组获胜的8只队伍对战,获胜者进入下一轮,失败者淘汰出局。败者组失败的8只队伍直接淘汰出局。
第三轮-决出8强胜者组获胜的4只队伍直接进入下一轮。胜者组失败的4只队伍与败者组获胜的4只队伍对战,获胜者进入下一轮,失败者淘汰出局。败者组失败的4只队伍直接淘汰出局。
第四轮-决出4强胜者组获胜的2只队伍直接进入下一轮。胜者组失败的2只队伍与败者组获胜的2只队伍对战,获胜者进入下一轮,失败者淘汰出局。败者组失败的2只队伍直接淘汰出局。
第五轮-决出冠亚季军胜者组获胜的队伍为冠军,胜者组失败的队伍与败者组获胜的队伍对战,获胜者为亚军,失败者为季军。败者组失败的队伍为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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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09:58:00 | 只看该作者

鉴于我们即将举行的团战为8个队,我个人倾向于采用“积分+对手分+四败淘汰制”(这里讲到的是赛制,而不是比赛方法)。

以下,把我想到的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完善或否定主要目的是抛砖引玉!)

一、赛制解释:

1、所谓“败”是指输给另一个队一场(而不是败一局)。

2、力求让大家多参加比赛,故选择4败才退出,也可以考虑3败或5败退出。

3、积分:胜得2分,和得1分,败得0分(对手也亦)。

4、胜率高的队最多进行7轮比赛,胜率低的也能打4场。

5、已经打过的对手分,也一直带着他的分(变化的)进行排名。(这点贼公平)

二、轮次、每轮排名及比赛对手的选择

1、第一轮 抽签选对手,进行4场比赛。

2、第二轮 1胜对1胜,1败对1败,对手就近,4场。

3、第三轮 2胜对2胜,1胜对1胜,1胜对1胜,2败对2败 4场

(此时需要计算对手分了,轮次排名按:1、个人积分。2、对手积分,见下一贴)

(对手选择方法:1、按排名顺序。2、由上至下选没有进行过比赛的对手)

4、第四轮 3胜对2胜,2胜对1胜,1胜对1胜,1胜对3败

5、第五轮 3胜或4胜对2胜或3胜,。。。(可能有4败的了,有则要退出了)

6、第六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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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1-01 11:2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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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11-02 20:2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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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7-11-05 10:10:00 | 只看该作者
连我都没仔细看过  所以我也没 怎么感觉到复杂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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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1-07 07:57:00 | 只看该作者
嗷嗷相当地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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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11-11 20:20:00 | 只看该作者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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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11-16 23:37:00 | 只看该作者

能组织下团战就成`宝`差不多就能打`别1边8套`1边15套`

还有好宝团练是能练出来的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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