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禁忌11在2007-11-27 11:42:00的发言:
小孩办大人的事,阿龙,你女朋友找你的信发错了,发到我的号上去了,她让你少和那俩个妖精来往.(我不知道那俩儿妖精的事,不过可以想象)[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红颜祸水啊!要是我不发那贴禁忌大哥你是不是不会告诉我有这回事啊?其实挺羡慕你们的,要是鬼混还可以找各种出差,开会之类的理由。而我。。。哎!
不知道你们的老婆会不会去电话营业厅打印你们的通话清单啊?我觉得在某些地方我比各位结了婚的都还要“惨”!!!
至于所说的“妖精”嘛!2个岂止?只是其他的不入流罢了。试问哪个男人敢说自己从一而终的呢?况且我的人生也才刚刚开始,人不风流枉少年,是吧? 祝各大哥合家幸福,钞票不断,天龙满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