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84|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回复][建议]对淘沙模式的几点建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05-04 14:0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跟部分玩家一样,本人对这种模式比较喜欢,充分体现尔虞我诈和同心协力的人性特点,但对淘沙掉宝机率颇有意见,先后(算上期)在同盟的帮助下赢过四局,结果三局令,一局12珠开12攻击,有种干呕吐不出来的强烈感觉!

弱弱的提个小建议:

官方给不起像样的好宝就别开淘沙模式了!!!

[em16][em16][em16][em18][em18][em18]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0-05-04 14:06: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您好:

好不容易得来的胜利,给的宝物不理想确实比较郁闷。。。

您的这个想法我也会帮您反馈给策划人员,看是否能进步一提升获得宝物的质量。。

毕竟只有一个人得宝,是吧~~~

[em97][em97][em97]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05-04 14:10: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情系三国在2010-5-4 14:06:00的发言:

楼主您好:

好不容易得来的胜利,给的宝物不理想确实比较郁闷。。。

您的这个想法我也会帮您反馈给策划人员,看是否能进步一提升获得宝物的质量。。

毕竟只有一个人得宝,是吧~~~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版主,小心我投诉你哦,你那小猴是嘛动作啊?!对玩家的极其不尊重!!

抓紧重新编辑一下!

从你的回复看,也认同我的观点,确实如此,希望给予充分而周到的考虑!!

[em01][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0-05-04 14:16: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平阳公主在2010-5-4 14:10: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情系三国在2010-5-4 14:06:00的发言:

楼主您好:

好不容易得来的胜利,给的宝物不理想确实比较郁闷。。。

您的这个想法我也会帮您反馈给策划人员,看是否能进步一提升获得宝物的质量。。

毕竟只有一个人得宝,是吧~~~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版主,小心我投诉你哦,你那小猴是嘛动作啊?!对玩家的极其不尊重!!

抓紧重新编辑一下!

从你的回复看,也认同我的观点,确实如此,希望给予充分而周到的考虑!!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这是个猴子的意思是表示我在努力思考您提出的问题,不如。。。换这个这么样?

[em73][em73][em73]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0-05-05 09:17: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情系三国在2010-5-4 14:16: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平阳公主在2010-5-4 14:10: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情系三国在2010-5-4 14:06:00的发言:

楼主您好:

好不容易得来的胜利,给的宝物不理想确实比较郁闷。。。

您的这个想法我也会帮您反馈给策划人员,看是否能进步一提升获得宝物的质量。。

毕竟只有一个人得宝,是吧~~~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版主,小心我投诉你哦,你那小猴是嘛动作啊?!对玩家的极其不尊重!!

抓紧重新编辑一下!

从你的回复看,也认同我的观点,确实如此,希望给予充分而周到的考虑!!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这是个猴子的意思是表示我在努力思考您提出的问题,不如。。。换这个这么样?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现在版主貌似跟小君一样被调包了?[em01][em01]

说话的方法都不一样了,以前的太呆板,现在的太扯蛋,希望进一步提高![em06]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05-13 19:50:00 | 只看该作者
 声明:
      1.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本着“看贴(虽然看不懂)回贴,利人利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顺便赚3个工分
        3.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4. 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5.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6.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7. 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