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那天晚上在我印象里有两个版本。 在第一个版本里,我躺在卧室的大床上,瞪大眼珠望着天花板,任凭隔壁欢愉的尖叫潮水般一波波涌来,我跳下床,翻箱捣柜地找棉花,塞耳朵。 不容怀疑,我是故意翻得惊天动地的,在翻弄的过程中,我脑中反复出现了一个被遗弃的怨妇的经典形象,头发散乱,动作迅疾且频率很大,还兼抽搐症状,如果你有看过尼古拉斯•凯奇演的《离开拉斯维加斯》,那会比较好理解一点,对,就是浑身发抖的那一种,最后我瘫在写字桌下,手里握着唯一找到的两片邦迪创可贴,上面还有一只小熊,一只小兔子。那是她上次从楼梯上摔下去,我给她买的,她觉得太可爱,不忍心贴。于是我把它们撕下来,贴在脑门上,呼呼喘气。 在第二个版本里,隔壁是很安静的,好象很纯洁,但这安静在脑中变成了最最恐怖的声音,他们现在在做什么?他们在用什么姿势?没有声音,他们不会在台灯下研究杜蕾斯包装上的英语语法吧?老爸,这玩意好好玩哪。老爸,你戴这个不难受吗?老爸,这活象被人死死勒住脖子啊。老爸,会不会里面的血倒流啊? 我走出家门,凌晨三点,到了女友家,灯还亮着。我敲门,她开门。又是一场相对。她讶异地看着我。能不能进来坐一坐,我说,突然发现自己嗓子都是哑的。你怎么了?她问,你哭过了?没有,我想抱抱你。我说 。那天晚上我是在女友家度过的,这是我生平最希奇的一夜。我住在分手的前女友家,原因是我被自己的前前女友从自己家活生生逼出来。讽刺吧,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女友为我铺床叠被,当然,好笑的是,她在为我打地铺。她睡床,我睡地。一旦分了手,最狭小的空间也要分隔出最远的距离。我躺在地板上,听着女友安静而均匀的呼吸声。想与之共度余生。她睡得这么安稳。她会同意吗?她翻了个身。她翻身时呼吸的频率一点没有改变。她根本没有睡着,她在装睡。我想她会的。你会不会嫁给我?黑暗里我问她。你说什么?你会不会嫁给我?不会,永远不会。我心凉了下去,为什么?她沉默了很久,一字字道 :你太变态了,我不适合你。有没有人告诉你什么叫万念俱灰?那个时候我就是万念俱灰的。 我本来与她有最温馨的感情,我们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周末看电影,一起逛家具店,经过钻饰店,她会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让我觉得,随时我牵她手进去,出来她就会是我的妻。直到有一天,那个19岁的女孩闯了回来,把我打回原形。那段过去,原本是恋人的私密,现在全成了险恶。我无法往前走,前路全被堵死。 早上回家的路上看到那个男生和她正去上学,迎面走来,她朝我摊开手。什么?给我点钱。作什么?老去你家也不好,还是去开房。OK。退无可退,也就无需再退了。那一刹那,我决定正式应战。我微笑望着她,伸出手指抵住脑门——那个贴着小熊创可贴的位置,笑。 地狱一共有几层?我想,我和我的宝贝女儿很快都会知道。 5 我讲故事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我从来不喜欢给人物编名字,这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称呼这样东西。一个人只有一个名字,但是可以有无数个称呼。每一个称呼是一个故事。所以这是一个没有名字,只有称呼的故事。但是我不知道这种只靠他和她的称谓能坚持多久。要报复一个人有多少办法?其实要惩罚她最好的办法就是接受。于是我接受了“女儿”和她的男生。让他们自由进出我的房间,为他们所欲为的任何事。 那段时间是我记忆中最为诡异的时光,每天下班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她和那个男生坐在桌子前,要么在看电视,要么凑在一起做作业,那个场面极其温馨,甚至在好几次,刹那间我产生异样的幻觉,对面坐着的长发女孩确然便是我的女儿,而她心之所系的并非是我,而是边上那个男生。她亦变得温驯起来,看到我回来抬头望我,乖乖道,爸爸,你回来了。男生道,叔叔。我带回披萨给他们吃,问他们的功课,陪他们一起看幼稚无聊的韩国片,每当边上的男生笑得浑身抽搐时,我都感到边上一双冷冷的眼神,注视着。她越来越频繁地住在我隔壁房间,而他的男朋友则大多回宿舍。每次我们都站在门口,朝他挥手告别。路上小心。她叫。有空来玩。我说。有一次,我私下问那个男生要张照片,他很奇怪,但还是给了我一张报名照。后来一天晚上我和她一起晚饭,吃完我不动声色地起身收拾碗筷,她无限幽怨地看着我。我把刚学的新歌唱得兴高采烈。我洗碗,她从背后抱住我,从额头抵住我背脊,我转身,从口袋里掏出放大N倍的那张报名照,乐呵呵地展示。她的“男友”在相片里无限肃穆地望着她,仿佛象遗容。她无限怨毒地望着我。猪。不孝! 一个星期后发生了一件事。那夜从女友家走出来时,我抱住她喃喃自语,如果你改变了主意,一定要告诉我。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她改变了主意,可我再也没有机会得到她。那天我在家,临时下楼买包烟,上来的时候发现女儿在哭,我没有理她,回到房间,上网,突然发现MSN里女友已经消失,我心生不详,马上打开聊天记录。我冲到她房间,拼命砸门,她死也不开。女友试图与我重新开始。而她则冒充我严厉地拒绝了她。女友觉得不对劲,打电话到我家,她接了电话,甜蜜温柔。装疯卖傻。开门!你他妈给我开门!不开!死也不开! 你给我等着!那天晚上,我去了一个酒吧,叫了一个鸡,把她带回家。她在客厅呆呆地看着我带着一个艳俗女人回家,开门进了房间。妓女脱了衣服,站在我面前,展示身材。我一眼没看她,从皮夹点出一千块钱。叫。叫什么?床。我凑近她,低声说,我什么也不跟你干,你只要使劲叫。所以说有些东西是需要专业素养的,那只鸡在我房间叫,我皱着眉头在边上翻杂志。她困惑地望我,怕是从来没碰到如此疯的客人。十分钟后,我嘴笑泛起微笑。她终于来了。她在门外砸,使劲砸。开门!开门!不开!死也不开!我冲着门外叫。让她滚!我置若罔闻,看着站在我面前的鸡,不要停!屋外开始号啕大哭,她已经疯了。我宁愿和只鸡做爱也不想抱她。开门!你给我开门,她开始门外使劲踹门。她整整哭闹了十分钟,我懒散地去开了门。她已瘫软在地上,哭着朝我喊,让她滚。这是我家,要滚你滚。 她走了。什么也没说,默默走了。我闭上眼睛,但愿从未认识她。睁开眼,我已痛得躬下身去。事情本来就这样结束的。几天后,我接到那个男生的电话,他问我女儿为什么好几天没去学校。我默不作声。她失踪了?电话那里沉默了很久。她怀孕了你不知道?男生在电话那头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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