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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处理黄林虎与思凡赌博事件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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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1-18 02:2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黄林虎和思凡赌博的事件现在是越演越烈了,这样不但给了某些人发挥龌龊言语的好机会,还给了某些人混水摸鱼的好机会。此次事件也已经造成了个人和集体的伤害,对于此次事件的2位直接当事人(黄林虎和思凡)和一位间接受害人聚龙帮军团长霜月婉葶,她们一位遭到经济上的损失(思凡),一位遭到了精神上的侮辱(聚龙帮团长霜月婉葶)。鉴于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 由于黄林虎和思凡进行大额赌博行为使聚龙帮军团遭到了不良的影响,为此黄林虎需要对军团作出一个满意的解释。

二、对于黄林虎和思凡的赌博事件纯属个人行为,黄林虎个人需要对思凡退还赌局本金100万策币,黄林虎未经军团许可私自进行大额赌博,并因此影响军团声誉的这种行为,军团将给予黄林虎处以1000HYB的处罚。

三、对于有些人混水摸鱼在论坛上发表的不少龌龊不堪的言语,同时又在游戏中创建损坏他人名誉的小号而致使聚龙帮以及军团长霜月婉葶遭受的不良影响,所以在完全处理思凡损失之前,某些人之前的那些不良言论必须作出一个合理的交代,以还桃园一个纯净和谐的气氛。

我希望那些号称的“正义之士”,拿出你们的正义之举为你们发表的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作出应有的义务。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18 2:36: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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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1-18 09:5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烈鹰在2006-11-18 2:26:00的发言:
关于黄林虎和思凡赌博的事件现在是越演越烈了,这样不但给了某些人发挥龌龊言语的好机会,还给了某些人混水摸鱼的好机会。此次事件也已经造成了个人和集体的伤害,对于此次事件的2位直接当事人(黄林虎和思凡)和一位间接受害人聚龙帮军团长霜月婉葶,她们一位遭到经济上的损失(思凡),一位遭到了精神上的侮辱(聚龙帮团长霜月婉葶)。鉴于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 由于黄林虎和思凡进行大额赌博行为使聚龙帮军团遭到了不良的影响,为此黄林虎需要对军团作出一个满意的解释。

二、对于黄林虎和思凡的赌博事件纯属个人行为,黄林虎个人需要对思凡退还赌局本金100万策币,黄林虎未经军团许可私自进行大额赌博,并因此影响军团声誉的这种行为,军团将给予黄林虎处以1000HYB的处罚。

三、对于有些人混水摸鱼在论坛上发表的不少龌龊不堪的言语,同时又在游戏中创建损坏他人名誉的小号而致使聚龙帮以及军团长霜月婉葶遭受的不良影响,所以在完全处理思凡损失之前,某些人之前的那些不良言论必须作出一个合理的交代,以还桃园一个纯净和谐的气氛。

我希望那些号称的“正义之士”,拿出你们的正义之举为你们发表的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作出应有的义务。


该文的意思是:骗子有理,还钱可以,你先道歉,不道歉是吧?那就对不起了,活该你被骗

哈哈,我原来以为自己是天下最不要脸的人,现在知道原来我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

现在闭嘴,回家修炼去,修炼到俺的脸皮天下无敌再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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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11-18 09:59: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输不死.你理解中央的文件精神还是不够透彻啊.去看看我在你帖里的解释吧.那个应该更贴切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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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8 10:37:00 | 只看该作者
输不死,看来你是第一位站出来说话的“正义之士”了。不过我想你没有把我的意思搞明白之前请你用客观的角度把以上三条处理建议先看明白了再出来好不好。

要知道现在不是文化大革命时代造反有理,不要以为不用为自己的言辞负责。

现在闭嘴,回家修炼去,修炼到俺的脸皮天下无敌再出山.你有什么资格让人闭嘴,本来我看到你前面发的帖子还算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没想到后来的你就只会煽风点火,我真怀疑你前后是否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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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8 10:5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傲气鬼雄在2006-11-18 9:57:00的发言:
看到拉.刚看完帖真的要忍不住给他一句我操TMD的.想不到才吃拉2天双日的大便就已经奴性十足拉.纯种的贱狗一条.看拉实在让人恶心!以后大家就接着骗吧.骗过去拉就发财拉.骗不过去把本钱还人家就是拉.至于名誉?那种牲畜名誉值几分钱?那是在处理谁啊?傻瓜也看得出来?说我们龌龊不堪呢?输不死你是高人啊能忍拉.那我也忍拉.就是有点替那条狗感到羞愧!那条狗整篇文章的意思我解释一下给大家听下.那就是反正没有证据你把本钱还给人家就是拉.谁叫你水平不高骗到引起拉民愤!罚你点款那是做给大家看的而且也是提醒你下次要骗就要骗的高明点.然后是同谋的就更没证据拉.他就是纯处女一个.你看大家把他弄哭拉.多可怜啊.你们还不快给他道歉.最后是以后你们遇见骗子遇见汉奸最好是保持沉默.谁敢骂骗子和汉奸我们就拿谁开刀.你们没见过日本人的刺刀吗?可厉害着呢!最后此事就不了了之拉.谁再说话谁就是龌龊不堪.全给我闭嘴滚一边去!我没解释错吧?感觉对的就跟帖给点掌声吧.哈哈.

首先让我来给你一点掌声吧!!!鼓励你为了一己之私在论坛中,通篇的用了那么多的不齿言论来攻击对曾经得罪过你的人,你可真是不知所谓啊,先鼓励一下你继续吧。等你胡说八道累了你再去想办法帮思凡来解决问题吧,不过反正你是大款啊!到你把事情闹得无法解决的时候你大可帮助思凡解决他的实际问题吧,反正你是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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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11-18 11:20:00 | 只看该作者

得罪我的人不多.可是绝对没包括你啊.只是你的行为你的所谓的处理让人不齿.完拉.多说没用.本来你也是个人物.输不死教过我一句话."我不同意你的意见,可是我用生命维护你说话的权利"所以只能替你的堕落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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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11-18 11:2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烈鹰在2006-11-18 10:37:00的发言:
输不死,看来你是第一位站出来说话的“正义之士”了。不过我想你没有把我的意思搞明白之前请你用客观的角度把以上三条处理建议先看明白了再出来好不好。

要知道现在不是文化大革命时代造反有理,不要以为不用为自己的言辞负责。

现在闭嘴,回家修炼去,修炼到俺的脸皮天下无敌再出山.你有什么资格让人闭嘴,本来我看到你前面发的帖子还算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没想到后来的你就只会煽风点火,我真怀疑你前后是否是同一个人。

俺是叫自己闭嘴巴,这同志理解力有问题 

俺现在就闭嘴了,闪一边去,看看你们还有什么伟大的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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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8 11:28:0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你讲一些能实际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而不是在这里说些无聊的话。既然你生是聚龙的人,死是聚龙的鬼。我希望你拿点实际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出来,只要有理有实际意义聚龙帮是不会拒人于千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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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11-18 11:32:00 | 只看该作者

承让骗人了就好,已经进步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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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11-18 11:33:00 | 只看该作者
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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